陕西八职业资格证6月15日前均需复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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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05/13 14:43 华商网-华商报 | ||
本报讯 近日,记者从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获悉,从5月6日至6月15日,凡在陕西境内居住或从业的个人,所持有的2003年5月份以前经过考核取得的美容师、美发师、保健按摩师、汽车维修工、中式烹调师、西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西式面点师八个职业(工种)的职业资格证书(含1999年10月份前劳动部门办理的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均要复核登记。 据了解,职业资格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持有者,务必按时持证书原件、鉴定申请
从2003年5月1日起,我省所有鉴定机构办理职业资格证书时,必须与国家职业资格等级划分相一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复核登记的职业资格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按无效证书处理。(记者卷舒)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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